1 语言知识
语言由全部的语音、词汇和无限多的可能句子构成,掌握一门语言即掌握该语言的语音、词汇及组合规则。
1.1 语音系统的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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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一种语言中哪些音或手势有,哪些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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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哪些音在词首,哪些在词尾,哪些前后相继。
1.2 词的知识
- 知道特定的语音序列表达特定的概念或意义,即词。
1.2.1 形式和意义之间的任意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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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即声音或手势,意义即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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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体上任意的:人为赋予词的语音以意义;手语也在发展中,由和哑剧一样的不任意变得约定俗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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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任意:语音象征(发音暗示其意义),如拟声词、某些特定语音序列与一个特定的概念相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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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要组成短语和句子。
1.3 语言知识的创造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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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能够创造新的句子,同时能理解别人创造的新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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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非只限于刺激-反应行为(驳斥 20 世纪前半叶的行为主义语音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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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现:句子数量无限,句子长度上限无限。
1.4 句与非句的知识
- 判断词串是否构成合式的句子的规则。
2 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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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能力:掌握的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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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运用:如何将知识用于实际的言语产出与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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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递信息时会发生曲解、口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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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体上,语言知识不是一种自觉的知识,语言系统都是不知不觉中学会的。
3 语法是什么?
3.1 描写语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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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把语音组合成词的规则(称为音系),构词规则(称为形态),将词组合成短语、短语组合成句子的规则(称为句法),以及指派语义的规则(称为语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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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语法”的两种用法:心理语法, 即说话者头脑中的该语言的规则;描写语法,即语言学家对于不同说话者之间的共享知识的模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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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写语法只是一种解释,而不是告诉你话应该怎么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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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乎语法:符合语言学家所描述的心里语法的规则。不同的语言变体(方言)的心里语法有所不同,没有高低之分。
3.2 规定语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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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纯语主义者”:坚信一种语言的某些说法优于另一些说法,希望规定而不是描写语法规则。力图改变使用者已经掌握的语言规则或用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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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艺复兴时期,罗伯特·洛恩规定了一系列英语的新规则,从而有许多新规则进入了权势人物使用的语言变体——优势方言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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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,词义也在演变。所有的语言和方言都受到规则的制约,并无高低贵贱之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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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方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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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都针对口语。文字要遵循某些口语不需要遵循的规范性规则,且很少受方言变体的影响。
3.3 教学语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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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来学习另一种语言或方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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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定学生已经掌握一种语言,将目标语的语法与学生母语的语法进行比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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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与规定语法不同。
4 语言共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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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遍语法(UG):所有语言普遍属性的规则,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语言机能的一部分,提供了一切语言都要遵循的基本蓝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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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学理论的一个主要目的为探索 UG 的属性。对多种语言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性特别突出。
4.1 语法之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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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学习语言的方法大体一致,刚开始每次只用一个词,然后才组成简单的句子;刚开始造句时,某些成分可能会漏掉。然后形成词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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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语言习得过程的一致性 $\rightarrow$ 普遍语法。
4.2 手语:语言天赋机制的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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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手语的儿童与正常儿童学习口语经历的阶段有平行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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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习得并不依赖于发音和听音的能力,而是依赖一种由生物机制决定、抽象程度高得多的认知能力。
4.2.1 美国手语
- 手势符号不同于拼写的单词,不能作为一个序列分解为若干独立的手部构型,是一个连续的整体。
5 动物“语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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鹦鹉的例子 $\rightarrow$ 模仿人类说话,但不会将模仿的音切分成离散的单位(人类语言的一个特征离散性);将语音序列与具体东西一一联系,但不能与儿童习得复杂人类语言的能力相提并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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蜘蛛和招潮蟹的动作 $\rightarrow$ 同样的动作从不改变,且只传达一种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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鸟类和蜜蜂 $\rightarrow$ 能够传递无限多的不同信息,但只局限于表达一种主题,且无法传递信息中的特殊情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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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区别:只是对外部甚至内部刺激的反应。
6 认知和思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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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丕尔-沃尔夫假说:认为语言结构影响说这种语言的人对周围世界的感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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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强形式为语言决定论:语言决定人对世界的感知和思考。是错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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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温和形式为语言相对论:不同的语言对不同的范畴编码,因此说不同语言的人对世界的思考有不同的方式。例子:对颜色、方位的表达;语法上的性影响说话者对事物的思考;政治正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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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世界中的经验产生对某些词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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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类认知的其他方面,如记忆和范畴化。
7 我们对语言的了解 & 8 小结
总结前文。